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综合 »

转:关于推荐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会员代表人选的通知

2021-01-05 16:55:57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1月8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学院办公室李红贤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1220539454@qq.com,谢谢。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以下简称省留联会),于2016年9月25日在广州成立。省留联会是中共广东省委领导,以广东省归国留学人员为主体自愿组成的、统战性的群众团体,是省委联系广大留学人员的桥梁和纽带、省委省政府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广大留学人员之家。根据省留联会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推荐会员代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高举留学报国爱国主义旗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2.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两年;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3.身体健康,在事业上有一定成就,在留学人员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热心会务工作,愿意参加省留联会活动。

4. 具有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以后出生)。

二、推荐要求

请每单位推荐1名会员代表人选,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标准,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并根据填表说明,组织填写《省留联会会员代表登记表》(一式两份)、《省留联会会员代表汇总表》,表格照片处需附彩色电子照片,表格“推荐单位意见”一栏请人选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会员代表需提供留学证明材料,如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回国留学人员证明、访学证明等。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1月10日前交校党委统战部(石牌校区行政楼527室),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交送。联系人:黄老师,85214454。

 

附件:1.省留联会会员代表登记表

2.省留联会会员代表汇总表

3.表格填写说明

2.省留联会会员代表汇总表.xls

1.省留联会会员代表登记表.doc

3.表格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