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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资金科研类平台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4-12-05 09:08: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资金科研类平台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要求:
1.关于验收模板
  1)补充提供育苗工程、科技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报告模板(附件1-2)。其中,育苗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新增加“验收专家意见表”。
  2)省教育厅尚未下发《高校国际暨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平台项目验收表格》,请相关老师先行准备其他材料,并关注教育厅科研处网站http://kyc.gdhed.edu.cn/website/index.jsp,及时下载验收表格。
  2.关于结题专家
 对于育苗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需在结题材料中提交专家签字的《专家意见表》。验收专家要求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外单位同行专家,同一单位的专家人数不超过1人(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3.关于审计工作
  重点科研平台和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在提交验收材料时,需提交对项目经费(含配套)资金的审计报告。
  4.材料报送
  相关结题验收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先报送至学院,学院审核材料后,连同《2014年省教育厅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平台和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石牌校区行政办公大楼314室),同时发送相关结题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
  二、各学院的清理核查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请各学院清理核查2004年以来的省教育厅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科研类平台和项目结题情况(参见附件4,如有遗漏,请补充),并报送本单位《2004年以来学院各类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清单》(附件5)。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清理核查工作,如有2004年以来应结题而未结题,且不在本年度结题项目之列的项目,请及时联系科技处。
  三、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时间延长至2014年12月11日。
2.重点科研平台和重大重点科研项目验收时间,建议在安排12月25日前。  
  四、联系方式
  平台类:陈世文 chenshiwen@m.scnu.edu.cn、85217435
  项目类:李 凯 kyc16@m.scnu.edu.cn、 85211105
      
  


    科技处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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