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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广东省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理论研讨会论文征集的通知》

2011-09-07 16:44: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党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隆重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部署,省委宣传部、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等单位将于9月底在广州联合召开广东省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理论研讨会。现将研讨会论文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和宣传辛亥革命的历史背景、历史地位和深远影响,研究和宣传辛亥革命精神及其时代内涵,研究和宣传20世纪中国经历的三次历史性巨变及其伟大贡献,激励全省人民继承和弘扬辛亥革命爱国主义精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实施“十二五”规划战略部署,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而不懈奋斗。
二、论文基本要求
1、围绕“弘扬辛亥革命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撰文,观点正确,逻辑严谨,语言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理论性。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入研究辛亥革命的历史背景、历史地位和深远影响,深入研究辛亥革命精神及其时代内涵,深入研究20世纪中国经历的三次历史性巨变及其伟大贡献,深入探讨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的根本途径。
3、论文应为尚未在正式出版物公开发表的最新研究成果,篇幅控制在6000字以内。
4、注释采用国际通行规范,统一为圆角尾注。如:①张xx:《xxxxx》,中山大学出版社xx年第x版,第x页。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二字。
5、每篇论文需提交打印稿一式5份,文末另附页注明作者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论文稿件格式统一采用A4纸排版打印,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作者用楷体四号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
三、论文组织、推荐和评选
1、论文的组织、推荐工作,分别由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各主办单位负责本系统的论文组织、推荐工作。
2、推荐论文数分配如下: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党委宣传部各推荐3篇论文,其中,广州、深圳、中山各推荐10篇。各主办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10篇论文,其中省委宣传部负责邀请全国研究辛亥革命的知名专家学者撰写10篇论文。
3、请于9月14日前,将推荐论文送至社科处。同时,将论文电子稿用word文档形式发至邮箱:shwllch@163.com。联系人:李秀娟;联系电话:85215762。
4、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论文进行评选,从中确定60篇入选论文参会。入选论文会后结集出版。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